我国啤酒行业早已进入竞争充分行业,十年来的资本整合与扩张,已经带来了一定的产能过剩。各啤酒企业为了最大化地提高产能利用率,纷纷采用各种促销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方式五花八门,不正当竞争事件时有发生。
由啤酒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现饮渠道是啤酒最主要的销售渠道,90%以上的销量是靠这一渠道实现的。因此,餐饮、酒吧等渠道资源的拼抢也就成了各啤酒厂商竞争的主要目标。渠道资源的有限性和啤酒品牌之间竞争的充分性也就决定了终端大战不可避免,于是,终端买店、低价倾销、商业诋毁、瓶盖促销、商业贿赂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酒霸”通过暴力手段来打压竞争对手的恶性事件。“干掉你,我就是老大”的“你死我活”式竞争行为,已经成为影响啤酒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
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大量存在,与一些啤酒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保护有着密切关系。资本整合和扩张对于某些地方政府而言,是招商引资的政绩,同时,由于啤酒企业属于利税大户,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政府及其行政职能部门,处理竞争品牌之间的矛盾多数采取“内外有别”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滋生和催化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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