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解百纳”商标权一案最终以和解落幕(本报19日B1版曾予报道)。在解决众多“外忧”后,张裕集团与上市公司张裕A之间关于商标权的“内部矛盾”是不是也该厘清了?张裕A可以和其余6家企业一样,无偿使用“解百纳”商标了吗?海通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赵勇说,张裕A将应该无偿使用“解百纳”商标。
张裕A 表示,自1997年上市以来,张裕一直在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产品在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41.359亿元)的1/3。张裕内部人士日前自称,“2010年张裕‘解百纳’销量有15%至16%的增长。”
若“解百纳”被其余6家企业共享后,会发生什么?“肯定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影响,这个影响要看区域,而沿海地区影响最大,因为还要面临来自进口葡萄酒的冲击。”赵勇说。
在1997年股份公司成立时,张裕集团与股份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张裕等商标由股份公司无限期、独占使用,股份公司按相关商品销售额的2%支付集团商标使用费,同时约定集团所收到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商标及使用商标的产品。
按照目前年销售收入2%支付商标使用费的约定,光“解百纳”商标,张裕A 在2009年支付给张裕集团的费用就在2757万元左右。截至2010年6月,股份公司累计向张裕集团支付了4.6827亿元商标使用费,集团公司几乎未发生广告费支出。
张裕集团的这一行为未能逃过监管机构的法眼,山东证监局去年底对张裕A出具了要求整改报告。不久,张裕A发布了整改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在张裕A的整改报告中,张裕集团向上市公司收的4.6827亿元商标使用费,并未提到未来如何使用,是否用于产品商标宣传。但报告中表示,待张裕集团的“解百纳”商标权属纠纷问题解决后,上市公司将与张裕集团抓紧协商,采取合适的方式,争取早日解决“张裕”等商标的权属问题,以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赵勇指出,由于张裕集团许可中粮等6家企业无偿和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从公平性的角度讲,作为上市公司的张裕A将应该无偿使用,从而减少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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